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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害描述不通情理之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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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派:不明
发表于 2010-3-19 23:33:0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SJ目前通行的伤害描述,似乎10多年来没修改过,其中颇多不那么合乎逻辑之处
比如攻击部位,经常是左脸、右脸,耳朵,大腿,这类在设想中不太可能作为攻击目标的部位
再比如,一掌把人象一捆稻草般拍飞了出去,结果对手只是气喘吁吁 看起来恐怖至极的描述与实际的伤害效果完全风马牛不相及
与此类同的还有,明明一剑在对手头部对穿而出,血都溅了一地了,结果对手也没咋地,脑袋被洞穿了还能活蹦乱跳,岂不怪事哉
我觉得修改伤害描述,应该以合乎情理为基础,以顺应逻辑为准则,以符合实际打击效果为目标
1 合乎情理
去掉那些匪夷所思的攻击部位,拍脸揪耳朵这些习武之人不常用的动作就不要出现了
攻击部位以肢体与躯干为主,做如下划分
躯干类:胸、腹、背、肩、腰、后心、身上(笼统说法)
肢体类:左右臂、左右大腿、左右手腕(针对某些特殊打击效果,如击落兵器)
特殊类:双目、眉心、太阳穴、头顶心、咽喉、裆部(此类攻击目标非死即伤,一般不出现在常规伤害描述中)

2 顺应逻辑
胸口被洞穿、头部被刺穿、颈部被砍出深及见骨的伤口,却依然生龙活虎,这就成妖怪了,不符合最基本的逻辑常理
伤害描述的轻重应加以控制
1 击刺类伤害,由轻到重
A 只是轻轻地刺破了XXX的皮肉
B 刺进了XXX的XXX寸许,痛的XXX哇哇大叫
C 扑的一声刺进了XXX的XXX,殷红的鲜血流了出来
D 在XXX的XXX对穿而出,鲜血溅了一地(不包括特殊类攻击部位)
2 劈砍类伤害
A 只是轻轻地划破了XXX的皮肉
B 在XXX的XXX划出一道明显的血痕,痛的XXX哇哇大叫
C 嗤的一声砍在了XXX的XXX上,殷红的鲜血流了出来
D 在XXX的XXX砍出一条深及见骨的可怕伤口(不包括特殊类攻击部位)
3 钝器击打类伤害,包括空手如拳掌腿
A 伤处顿时肿起一块淤青
B 呯的一声,XXX不由自主退了二步
C XXX只觉气血翻涌,哇的一声,一口鲜血喷了出来
D 嘭的一声,XXX如一捆稻草般(断线风筝般)飞了出去
4 指法、指劲类伤害
此类伤害我个人认为应该是以指间气劲伤人,而不是直接拿指头去戳,因此在描述上应该加入指气、指劲、劲气等词语,在伤害类别上,我觉得可以归入击刺类

3 与实际打击效果相配合
伤害描述的高低,不应取决于加力的多少,不是说加力200就可以掌掌把人拍飞,也不应取决于单次伤害的具体量,因为单次伤害的量与对手的剩余气血有个比例关系,比如一hit打掉对手1K气,描述是把人拍飞了,可实际上对手还剩9K气,充沛的很,所以伤害效果只是气喘吁吁,这样就出现了打击效果与伤害描述完全不符的情况
伤害描述应该随着对手剩余气血的量来走,一掌拍下去,如果对手还有很充沛的气,那这个伤害描述一定是很轻的,哪怕你这一掌是加力300的也一样,因为你没给对手造成多大伤害。一掌拍下去,对手直接就去了一大半的血,那这一招就肯定是重手,伤害描述相应的就重,哪怕加力0也是这样
这样一来,伤害描述的高低和实际打击效果之间就有了合乎情理的逻辑关系
伤害描述越轻,对手越生龙活虎,描述越惨烈,对手离死越近

4 特殊部位的运用
眉心、太阳穴、咽喉等一般来讲都是致死性部位,这些部位的描述,应该只出现在致死性的那一hit或几hit中,而不应出现在未给对手造成严重伤害的攻击描述中
门派:不明
发表于 2010-3-20 12:57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主辛苦了,
沙发我坐了,
写得有道理,
顶帖支持你。
门派:不明
发表于 2010-3-20 15:57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我只能坐着板凳支持楼主啦。。。。
门派:不明
发表于 2010-3-20 16:14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定要加元宝
门派:不明
发表于 2010-3-20 19:12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说得有道理,但绝对不可能改的.........
门派:不明
发表于 2010-3-21 14:16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些改起来 应该很累人吧
不过还是希望能更合理一些
门派:不明
发表于 2010-3-26 11:04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想法不错,不过改起来很麻烦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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