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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一条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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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派:不明
发表于 2010-5-23 18:08:0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第一条款

「书剑·永恒」下属站点所有用户不享受任何权利。

注:该条款解释权归「书剑·永恒」管理方所有,
注册本站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条款,如有疑议请自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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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master想想。就合同格式来说,不平等条款或者说不对等条款,均属于无效条款。
如果真是master给大家提供一个**娱乐的地方,而大家也有实际上的付出的话,那么应该大家是有相应的权利的。
所以,我觉得master这个第一条款,实际上是个无效条款。
这个就是说说而已,别无他意,此条款对我们这些就想怀**,找找年轻感觉的人来说,毫无意义。只是天天看这个
条款,总觉得不太合适和合理。一般来说,写出相应的义务和权利,最后解释权归master,比这个条款都有意义。

以上意见仅供参考,善意提醒。
门派:不明
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5-23 18:09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呃,怎么**(huai jiu)两个字也能变成**??
发表于 2010-5-23 18:44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玩家有义务吗?
发表于 2010-5-23 18:50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其实对于第一条款,普通的玩家都不有太过顾虑,只有遇到个别胡搅蛮缠的玩家时,第一条款才会被动用.
门派:不明
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5-23 20:26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master 于 2010-5-23 18:50 发表
其实对于第一条款,普通的玩家都不有太过顾虑,只有遇到个别胡搅蛮缠的玩家时,第一条款才会被动用.


master,我知道你的意思。但是我是说你这个属于无效条款,这样写也意义不大,善意提醒。

本来想着给你提这个好个建议你会给点元宝来着。
门派:不明
 楼主| 发表于 2010-5-23 20:27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master 于 2010-5-23 18:44 发表
玩家有义务吗?


玩家当然有义务,有义务遵守游戏的次序,有义务维持游戏的和谐,有义务遵守游戏的规则。
发表于 2010-5-24 11:24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pawabody@ts 于 2010-5-23 20:27 发表


玩家当然有义务,有义务遵守游戏的次序,有义务维持游戏的和谐,有义务遵守游戏的规则。


这些都不是玩家的义务。
发表于 2010-5-24 11:27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pawabody@ts 于 2010-5-23 20:26 发表


master,我知道你的意思。但是我是说你这个属于无效条款,这样写也意义不大,善意提醒。

本来想着给你提这个好个建议你会给点元宝来着。


认同就注册,不认同就注销,没什么有效无效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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